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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辽宁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70号 )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4”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4”是4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等单位参与协办。

我院根据实际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校级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院校赛组织实施和推荐评审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不含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校级初赛由我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七、赛程安排

1.高校初赛(5月)。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我院自行决定。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我院于5月24日前完成初赛报名。

2. 全省决赛(7月-8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组织训练营进行培训,择优选拔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至8月15日。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八、评审规则

1.全国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2.省级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我省高校的创新创业实际情况,制定辽宁省大赛评审规则。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详见附件)。其中,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将把国际赛道报名数量和校赛报名数量作为重要评选指标。

十、联系方式

大赛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8002416650  

请各团队负责人加入我院“互联网+”交流群(QQ:571568536),后续赛事所有的安排均在QQ群里发布。加群验证信息为“姓名+专业年级+学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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